8月31号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据称是空前量化,几乎全以数字指标明确目标。但,千万别被那些亮闪闪的数字刺瞎眼,其实这份文件真正影响深远的并不是那些数,而是其中透露出的电改新信号。
政策保障部分透露了什么信息?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研究对节能降耗、新技术应用、智能示范等项目,以及利用清洁电集中供暖等民生项目给予专项运营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配电网项目给予支持。
完善电价政策
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运营成本计入准许成本,通过电价回收,保障合理收益。
对于配电网综合示范、老旧小区改造、线路入地等项目以及建设成本高、收益低等地区,加大配电价格政策支持力度。
针对高可靠性、特殊电能质量要求、不同用电时段等用户定制供电需求,实行差异化电价。
将地下电力管线建设纳入地方重点工程,享受城市道路占用、开挖、破绿等政策性收费优惠。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投资
开展试点示范,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
研究******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经营配电网基础设施的具体措施。
鼓励多种方式购售电
鼓励符合国家准入条件的配电网企业成立售电公司,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电力基金、政策******叉补贴、普遍服务、社会责任等义务前提下,向用户售电。
鼓励通过创新服务、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
发行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企业债券
鼓励配电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
在综合管廊建设方面,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特许经营制度。
拓展金融融资渠道,创新配电网建设改造融资服务,积极推动投资、金融机构与电网企业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
强化信贷支持
完善配电网项目建设贷款支持机制,******贴息贷款政策。
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企业加大对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贷款发放力度,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财政性资金给予贷款贴息。
加快研究税收扶持政策
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及将西部地区配电网建设运营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对利用清洁电集中供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式电源接入配套电网工程等研究税收支持政策。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税费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点评:
这段文件的内容亮点太多,比如,开发增量配电投资业务试点提上日程,PPP模式要具体化了,而且社会资本投资配电网有望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有木有喜大普奔感?);配网建设成本有归宿,落实进电价妥妥的,特殊地区还可以执行更高的输配电价,对改造以资鼓励,钱实在不够还可以发行债券融资,贷款还得是贴息,地方政府和政策性银行都得支持一把(电网企业可以放心了)。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数字甩干版
指导思想:
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
行动目标:
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
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
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
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
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
实行城乡配电网统一规划。电压等级涵盖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包括110(66)千伏、35千伏、10(20、6)千伏以及380(220)伏。
统一开展配电网规划,以5年为周期,展望10-15年,必要时可展望到20-30年,近细远粗、远近结合,适时滚动修编。
地方政府建立电网与市政规划相衔接的管理机制,2016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布地区试点开展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2020年中心城市(区)完成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
健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
(二)做好供电保障,服务社会民生
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发展需要,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
建设中心城市(区)核心区域高可靠性示范区。2020年,建成20个示范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99%,达到国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
2020年,建成60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建设示范区。将住宅小区供电工程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规范建设、专款专用。
力争2020年,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控制在24小时以内,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7.0%。
2015年,解决520万户“低电压”问题,2016年,再解决400万户,至2020年,基本实现低电压问题的全面治理。
通过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全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全面改善藏区用电水平。2020年,藏区电网供电能力达到本省(自治区)平均水平。
南疆配电网建设。做好喀什市、和田市、阿图什市等人口聚集地区配电网建设,增加电源布点,满足用电需要;
(三)优化完善结构,消除薄弱环节
按照供电区“不交叉、不重叠”原则,合理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解决网架结构不清晰问题;合理设置中压线路分段点和联络点,提升中压线路联络率,提高配电网转供能力。
2020年,中心城市(区)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达98%,中压配电网线路联络率达到94%。
2020年,城镇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达94%,中压线路联络率达82%。
(四)推进标准配置,提升装备水平
采用先进物联网、现代传感和信息通信等技术,实现设备、通道运行状态及外部环境的在线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大中城市加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示范试点工程,部分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项目。将供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管线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应独立建设电力舱。
更新改造配电开关。2020年全面完成开关无油化改造,开关无油化率达到100%。
提高电缆化率。2020年,中心城市(区)核心区新建线路电缆化率达到60%。
(五)推广适用技术,实现节能减排
有序开展电能替代。在集中供暖、工商业、农业生产领域大力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双蓄等电能替代技术;在铁路、汽车运输等领域以电代油,提高交通电气化水平;推广港口岸电技术,部署新型船舶岸电供电设施;推广空港陆电、油机改电等新兴项目。力争2020年,实施电能替代电量6300亿千瓦时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V2G及充放储一体化运营技术,实现城市及城际间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2020年满足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接入需求,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推进实施岸电工程。2015-2017年,在上海港、浙江宁波港、江苏连云港港、辽宁大连港、福建厦门港、河北沧州渤海新区港口、重庆朝天门码头等港口开展船舶岸电试点工程建设,2020年,累计完成不少于50%港口的岸电工程建设。
电采暖推广应用。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业等领域推广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开展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在城镇、乡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励采用电采暖类供热设备,结合用电需求做好已有配电网的增容改造。
(六)提高自动化水平,实现可观可控
加强配电自动化建设。中心城市(区)、城镇地区推广集中式配电自动化方案,合理配置配电终端,缩短故障停电时间,逐步实现网络自愈重构;乡村地区推广简易配电自动化,提高故障定位能力,切实提高实用化水平。
加强配电通信网支撑。坚持一二次协调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配电通信网;确保通信带宽容量裕度;中心城市(区)加强10千伏通信接入网的光纤建设,有效支撑配电自动化遥控可靠动作和用电信息采集业务;
城镇及乡村地区加强35千伏电网的配套光纤建设,10千伏通信接入网主要采用无线、载波通信方式;积极探索电力光纤通信全业务和增值信息服务模式,全面支撑智能电网建设。2020年,配电通信网覆盖率达到95%。
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进用户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2020年,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90%。
2020年,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0%。
(七)推动智能互联,打造服务平台
推进配电网储能应用试点工程,提高设备利用率;
实现能源、信息双向流动,逐步构建以能源流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有序建设主动配电网、分布式多能源互补等示范工程,提高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的协调能力。
以智能电表为载体,建设智能计量系统,打造智能服务平台,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动汽车充放电、港口岸电、电采暖等业务,鼓励用户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
|